
- 解除合同離職補償個稅計算器 -
已為 999+ 人次提供溫馨服務
輸入數據
輸出結果
本公式使用需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其中:
1、“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2、“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以當地政府發布的公開數據為準(一般是地市級發布)。
注釋: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